在车辆买卖合同中, 甲方的身份并不是法律所强制规定的,而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的。通常情况下,买方会作为乙方,而卖方会作为甲方,但这一称呼并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合同当事人的约定:
买卖合同的甲方可以是提出购买目标的一方,即买方或买受人,也可以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一方,即出卖人或卖方。
习惯与惯例: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双方会根据自己的习惯来确定甲方的身份,这种习惯并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性。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因此,甲方的身份完全取决于合同双方的约定。
综上所述,车辆买卖合同中的甲方身份是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在实践中,甲方可以是买方、买受人、出卖人或卖方,具体称呼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习惯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