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瑕疵,也称为瑕疵证据, 是指不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这包括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在取证程序上的瑕疵,以及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等言词证据在取证程序上的瑕疵。瑕疵证据并不一定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而是可以在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后予以采纳。只有当证据无法补正或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时,才可能被排除。
瑕疵证据通常是由于调查人员、侦查人员在收集证据过程中的失误,或证据收集的时间、地点、步骤、方式上存在技术性违规而形成的。这些瑕疵可能涉及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或合法性方面,但并非所有瑕疵都会影响证据的有效性。
在司法实践中,对瑕疵证据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案件情况,以及瑕疵的性质和程度。如果瑕疵证据不会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可以通过补正或合理解释来采纳。然而,如果瑕疵证据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则应当予以排除。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律师和司法人员应充分关注证据的合法性和程序性,以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