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调查和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经侦大队的权利包括:
刑事侦查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展开全面而深入的刑事侦查工作,包括证据搜集、传唤涉案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询等。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权:
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财产中涉及到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时,经侦大队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必要手段,以保证案件的顺利侦办及追回被盗财物等相关工作的进行。
合法运用强制措施权: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如果需要采取强制措施,例如逮捕、搜查等,经侦大队都可以依法行使这些权力,以确保案件的顺利侦破以及犯罪分子的及时抓捕归案。
请求涉案人员归还非法所得或实行财产保全:
在调查取证期间,经侦大队有权请求涉案人员归还非法所得或实行财产保全,以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
决定取保候审:
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经侦大队有权直接决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指导和监督经济犯罪情况:
经侦大队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当地的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对策。
参与或直接侦办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经侦大队组织、指导、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
侦查特定类型的案件:
经侦大队负责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并在立案后展开侦查工作。
综上所述,经侦大队在打击经济犯罪方面拥有广泛的法律授权和侦查手段,以确保经济犯罪的及时侦破和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