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调整的对象包括以下几方面:
国家立法权活动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国务院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的活动。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活动。
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修改和废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活动。
宪法修改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宪法修改权,但宪法的修改不属于立法法的调整范围,依照宪法的特殊程序进行。
立法规划的调整
根据改革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立法规划进行调整,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具体立法项目
制定和修改能源法、房地产税法、民法典等。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修改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
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制定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等。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修改行政监察法等。
地方立法
香港特区立法会对《2024年应课税品条例草案》进行调整,调整烈酒税率。
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统筹考虑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
根据决定,加快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
民法典宣传和普法工作
对民法典的宣传和普法工作作出安排。
通过这些调整,立法活动旨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