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通常应加盖 用人单位的公章或 人事部门的章。具体使用哪个章,取决于公司的内部规定和实际情况。
公章
公司公章是对外承担责任、法律效力最强的印章,因此,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章是最为稳妥和保险的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加盖公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人事部门章
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可以认定为有效。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加盖人事章应当是有效的。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证据对劳动者有利,使用其他章(如合同专用章或人事专用章)也可能被认可,但这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授权,并且这些章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和公示。
建议
首选公章:在一般情况下,建议优先使用公章,因为这是最具法律效力和社会认可度的印章。
授权使用其他章:如果公司内部有明确规定或特殊情况需要使用人事部门章,应确保该章已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并且已经公安机关备案和公示。
遵循法律规定:无论使用哪种印章,都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优先使用公章,并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人事部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