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假钱的行为可能涉及多种罪名,具体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以下是可能涉及的罪名及相应的法律规定: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犯罪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犯罪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是假币而购买或将其调换成真货币。
犯罪客体:国家的货币管理秩序。
犯罪客观方面:购买假币或利用职务便利以假币换取真币的行为。
刑罚: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持有、使用假币罪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是假币而持有或使用。
犯罪客体:国家的货币管理秩序和货币的流通秩序。
犯罪客观方面: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且数额较大。
刑罚: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诈骗罪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故意,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假币骗取他人财物。
犯罪客体:公私财产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