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哺乳假的规定如下:
基本哺乳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哺乳期假期为一年,从宝宝出生后算起,期间女职工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此外,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地方规定
广东省: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本人可申请,经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满周岁。
上海市: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另外,如果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
其他特殊情况:
如果哺乳期女职工遇到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等特殊情况,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此外,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至二个月。
综上所述,2018年哺乳假的基本规定为一年,但具体天数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法规或单位政策,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