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扣除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起征点
工资薪金所得的起征点为5000元/月。也就是说,月收入在5000元及以下的部分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元(起征点)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36000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元。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60000元,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元。
实际到手工资的计算
实发工资 = 应发工资 - 五险一金 - 缴税。
缴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示例计算
假设某人的月工资为10000元,社保公积金每月缴纳1000元,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元 - 5000元 - 1000元 - 0元 = 4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 = 4000元 × 3% - 0元 = 120元。
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 = 10000元 - 1000元 - 120元 = 8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