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户口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及时报告并申请
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户口本丢失情况,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委托办理
如果户主因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前往派出所办理,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无他人可供委托,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由居、家委会出具相关证明,申请补办。
准备所需材料
户主(或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果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还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如果是单位集体户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经办人居民身份证。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批
由户主(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会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补发的居民户口簿。整个补办流程通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缴纳工本费
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缴纳一定的工本费。具体费用通常低于10元。
领取新户口本
在补办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会收到通知,前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新的户口本。
建议:
一旦发现户口本丢失,应尽快到派出所报告并补办,以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
如果户主无法亲自办理,及时委托本户中的成年成员办理,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