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尽执行措施包括以下几种:
查封、扣押财产:
法院会查封、扣押被告的财产,如存款、房产、车辆、证券等。这些财产将被暂时冻结,直到案件有更进一步的解决。
资产保全:
根据案件需要,法院可采取拍卖、拍卖保证金和查封保全等措施,以保全债务人的财产清单。
查找、冻结被告的账户:
法院会调查被告的财产情况,如果发现被告有银行存款,法院会冻结账户,并将账户中的资金扣划为保证金。
其他措施:
如果上述措施仍然无法追回欠款,法院还可以采取其他一些措施,比如强制划拨收入等。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法院有权查询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并可以冻结和划拨这些存款。
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法院可以扣留并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法院可以查封、扣押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并在必要时进行拍卖或变卖。
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如果被申请执行人隐匿财产,法院有权进行搜查。
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法院可以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文书规定的财物或单据。
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还可以强制迁出被申请执行人占用的房屋或土地。
这些措施旨在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并提供慎重程序保障。执行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执行措施的合法性和完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