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元!福建10个县(区)获正向激励

2025-08-14 21:05:00

【来源:福建发布】

近日

福建省财政下达正向激励

资金1000万元

对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

成效好的10个县(区)给予奖励

每个100万元

获正向激励名单

  • 南平市

延平区、政和县

  • 泉州市

德化县、洛江区

  • 龙岩市

新罗区、上杭县

  • 三明市

尤溪县、清流县

  • 福州市

晋安区、罗源县

资金主要用于河湖巡查、设施维修养护、河湖监测监控、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等。

福建省自2023年起,已连续两年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政策,累计安排资金2000万元,充分调动和激发各地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治水、管水、兴水、护水工作水平,推动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绘就八闽幸福河湖新画卷。

来源:福建财政

编辑:颜敏、段圣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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