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一般会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侦查
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展开侦查,调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审查起诉
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确认证据是否充分、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审判
如果检察院决定起诉,案件会进入法院审判阶段。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判定被告人的罪与罚。
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起诉流程包括起诉、审查、送达、答辩、开庭、判决。
其他程序
立案后,通知原告交费,向原告发出受理通知书,之后开庭的时间另行通知。
立案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
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建议:
立案后,当事人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处理情况。
委托律师代理,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以备后续诉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