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车作为驾驶培训专用车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法人资格 :教练车必须是企业法人财产。技术标准:
教练车技术状况应符合GB 7258的要求和JT/T 198所规定的二级车以上技术条件。
安全装置:
教练车应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道路驾驶教练车还需装有副加速踏板和副离合器踏板。
标识:
教练车应有交通部门规定的统一教练车标识。
使用维护:
教练车必须达到牌证齐全,技术性能良好,未经批准不得挪用教练车进行客货运输,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且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
教练人员
理论教练员: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具备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理论等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教学能力。
驾驶操作教练员:持有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掌握相关知识,具备相应教学能力。
车型要求
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等具有5年以上驾驶相应车型车辆的安全驾驶经历。
小型汽车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3年以上驾驶小型汽车的经历。
更新要求:
教练车应按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报废标准及时更新。
以上条件旨在确保教练车用于教学目的,保障学员和教练的安全,并符合国家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相关规定。